第17章

    “二十二岁……”
    对面敲打键盘的动作一停。
    男人叹了口气,抬头盯着我:“路小云是吧,二十二岁,你是开玩笑吗?”
    他拿起桌上我的身份证,看了一眼,“你确定自己二十二岁?”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
    意识到这不是我刚结婚的时候,
    而是婚后第七年。
    “对不起,对不起,”
    我连忙道歉,“我,我记错了,二,二十九岁。”
    男人瞥了我一眼,无奈叹了口气,大概也为我的精神状态担忧:“家庭住址。”
    “……”
    我心急如焚,头疼至极,捏着包的手背青筋明显。
    但这些繁琐的问题,我却必须一一回答:“警官,能不能,能不能先帮我找找我的女儿啊!”
    “我们会的,但是你得先回答我的问题,这样我们开展工作起来,才更方便,你先冷静一下,你……需不需要休息一下?”
    “我不需要休息!”
    我突然站起来,朝着他大喊了起来:“没有时间了,警官,没有时间了!来不及了,求你,求求你帮我找找我的女儿!”
    他愣在当场,而后反应过来,安抚我的情绪:“路,路女士,你别激动,你先把事情说清楚,不然现在这个情况,我们就算是想要帮你,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我,我明白了,你能不能问快点,我没有时间了,我的女儿她已经失踪七天了,七天!”
    “别着急,慢慢说,您的女儿今年多大?叫什么?”
    “七岁!她叫余潇潇……”
    “余潇潇……按照你的说法,孩子不见这么多天了,为什么现在才来报案?”
    “我……我……”
    男人给我倒了一杯水,让我冷静一下,把一切慢慢说清楚。
    **
    我有一个七岁的女儿,叫余潇潇。
    她很可爱,听话,懂事,头发偏黄,扎起两个小辫子的时候,就像是童话里的小公主。
    她懂事,我和余努吵架的时候,她总是抱着玩偶安静地站在一旁。
    等我累了,才会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
    妈妈不气,妈妈不气。
    她很漂亮,
    最漂亮的是那双眼睛,水灵灵的,
    像是会说话。
    潇潇失踪的第一天,我没有发现,因为我没有和她住在一起。
    除了白天上班,晚上我还要做一些外接的翻译的工作,朋友介绍的,所以一周里能去看她的时间少之又少。
    我想,等攒够一定的积蓄,就可以把她接过来。
    我和丈夫从高中的时候就认识,大学也报的同样的志愿。
    读完四年本科,本校的老师想让我继续读他的研究生,明年出国去欧洲做学术交流代表,我的外语水平好,他的很多资料都是我翻译的。
    但我的丈夫,不,准确地说,是我的前夫,劝我安心毕业,专注家庭。
    我知道这样的故事并不新鲜,甚至可能和其他很多人的都很相似。
    但现实就是如此,
    有无数个人和我一样,
    在事业和家庭之中被迫做出选择。
    “有我在外面工作,赚钱养家,你还这么累做什么?”
    “我妈早就想抱个孙子了,我说要等你大学毕业,她每年都催,老人身体的确不好,你能……理解一下他们吗?”
    “你看,我以前从来没要求过你什么,就这一件事,你难道也不愿意为了我,为了我们这个家,多想一点吗?”
    余努对我的确好,什么事情都以我为先,
    我一生气,他的礼物和电话随后就到,一直哄到好为止。
    高中的时候追求我的人不少,大学了也一样,哪怕我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依然有人坚持不懈地送花,送饭,帮忙打水……
    余努虽然长得并不帅,但收拾的干净,也顺眼。
    他性格不错,从来不出去跟一些狐朋狗友喝酒打牌,学习成绩在高中也是排行靠前的。
    他说,要给我们的孩子一个安稳的家,所以他一直都在努力。
    我被他逗乐了:“咱们才多大,你就想到孩子了?”
    那时的少年温柔地看着我,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在自己的未来里,给那个人一个留最好的位置。”
    后来也是同一个人,站在法庭上,冷漠地看着我,说:“两个人既然没有感情,就应该分开,强行绑在一起,只会互相伤害。”
    我也站在那冰冷的法庭上,他的对立面上。
    不是为了挽留他,而是为了争取我的孩子。
    他说的对,既然没有感情,那就分开。
    我也厌恶了这么多年的争吵,退让。
    我站在那里,是为了争取潇潇的抚养权。
    可是我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也没有房子。
    潇潇不是幼儿,在法院看来,已经过了需要母亲的年纪,她被判给了余努,但在我和律师的要求下,余努允许我每周可以去看孩子。
    他和孩子一起住在安泉小区。
    安泉小区的房子,首付一百万,
    其中八十万是我父母出的,几乎是他们的大部分积蓄。
    还有二十万,余努当时说,用他的名义买房,可以享受贷款政策,日后还款起来,利息也少一点,我的户口在外地,没办法享受特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