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差一点点,这位仙师就要被人劈开成两半,但显然,对方的刀劈到一半被迫停下了,要不然差一点,也会伤到仙师的脏器。
    他深吸一口气说道:“现在我要为仙师缝合伤口。”
    葫芦巷子——
    “接着。”
    接过友人从半空中抛过来的酒,燕归眉毛不自觉紧绷了一些,对往日的他来说轻而易举的动作,今天却有些滞涩,好在长了一双桃花眼的友人正在看手中的酒,在掌心掂了掂。
    “三十年的女儿红,醉仙楼的老板使人送给我的,差点忘记喝了。”他拍开泥封,说道:“酒是好酒,我都闻到香味了。”
    燕归不动声色将拿着的小酒坛换了只手,
    肩膀传来一点点疼痛。
    今天就没有一件事情顺利。
    意外之处在于对方会用剑,他一出现,对方便感到了杀气,立刻退了一步,从腰间拔下软剑。
    杀人最重要的就是快,而防守也是。
    他们的交战只在一个呼吸之间,燕归的刀斜劈过去,对方的剑也刺过来一半,谁也没有停手,也没有收势。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太虚观的观主早就领会到了这个意思。
    哪怕燕归的刀差一点就要劈开他腹中的腔膜,他也没有收手,剑尖刺入燕归胸膛。
    第37章
    有一双桃花眼的贵公子在和燕归就着桌上的菜一起喝了一小坛女儿红, 他一觉睡醒又喝了酒,不见半分醉意,双眼湛然, 神清气爽,准备告辞, 临出门前问燕归:“你今天兴致不高?这么好的酒才喝半坛。”
    燕归说:“已经吃过饭了。”
    陈年好酒的醇香飘满陋室, 门前经过之人引颈张望, 而眼前的友人竟是如此暴殄天物。
    友人摇摇头, 说道:“不懂品酒的男人和不解风情的男人都令人难解。”
    “你饱食之后还能饮下一坛酒也是令人不解。”
    朋友笑了笑,说道:“酒与饭不入同一个胃。”
    这话纯属是酒鬼的狡辩, 人有没有两个胃。
    对方就此告辞。
    燕归在友人离开后起身合上门,坐在桌边的胡凳上解开衣衫。
    他的友人虽然是一个喜爱饮酒游荡的纨绔子弟,到底出身名门, 从小严加培养, 虽然长大后添了些纨绔气, 但有些习惯是从未改变的,他每天卯时从床上起身,更衣洗漱,吃饭散步。
    便是头一天饮酒到三更第二天卯时也会睁开眼睛起床洗漱,实在困倦才会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燕归回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卯时了, 他一路匆匆,照旧是翻越城墙进来, 守门的士卒没有发现。
    赶着时间,多次活动,被草草裹起来的伤口开裂了, 却也来不及重新处理,只换一身衣裳, 像往常一样去附近的酒楼买了两人份的饭食。
    怕对方闻到血腥味,生出怀疑,特意要了一个味道重的花椒炒羊肉。
    看对方刚刚的样子,应是没发现什么端倪。
    燕归解开衣带,他胸前缠绕着的白色绷带渗出了点点血迹,像是前阵子下雨时宫里海棠花瓣落地的点点残红,这道伤口经过一个早晨的奔波,其实已经开裂了,再加上他适才陪朋友饮了半坛女儿红,血液沸腾,血流得更多了些。
    如果对方再晚走一时半刻,就能看到他外衣渗出来的血迹了。
    他脱掉上衣,解下身上的绷带,里面渗出很多血,到了最后一层,眉都不皱一下,直接撕掉和污血粘连在一起的绷带,伤口上匆忙之间抹的药已经被鲜血冲掉了大半。
    他拿起喝了一半的三十年女儿红陈酿浇在左胸上微微渗血的那道剑伤上,微凉的混合了血液的烈酒,顺着他的胸膛往下滑,哗啦啦地往下流。
    室内霎时间弥漫起浓重的酒香味,其中混合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
    随着清亮醇香的酒液冲洗,燕归左胸混合着血和药乱七八糟的伤口露出原本的模样。
    那是一道纤细的伤口,只有一寸多长,作为一道利刃施加的剑伤他毫不狰狞,甚至有些清秀,但这其实是一道很危险的伤。
    若是持剑人的力道再大一些,剑尖再深一点就能刺穿他的肺了,若是稍稍歪斜一点,还能划到他的心脏。
    不管朝向哪个方向,动手之人只要再用力些,均可一击致命。
    燕归回想起交手时的场景。
    他的长刀世所罕见,削铁如泥,如果那位观主的软剑是迎着他的长刀去格挡,必然会被他的长刀将对方连剑带人一起劈碎。
    那位观主的剑法十分精微,甚至比很多从小就练习刀剑的人都要好很多很多。
    毕竟练剑的人常有,天资不凡的人却少见。
    而且,他没有拿着软剑迎击长刀,而是选择攻击持刀之人,并不是巧合,而是因为这个人观察十分敏锐,反应迅速。
    他在疼痛的时候,手也很稳,没有半分的脱力和颤抖。
    燕归闭了闭眼睛。
    那个观主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从各个角度来讲都是。
    他低头用牙齿咬开装装着金疮药瓷瓶的红色盖子,浅棕色的药粉洒在已经被冲洗干净只是微微渗血的薄窄伤口上。
    重新一道道缠上干净的绷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