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法师 第1406节
众人听得瞠目结舌,为知府大人博学折服。
喝酒便喝酒,原来还有如此多的典故。
倒是被赵传薪说的胃口大开,说什么也要挨着尝尝了。
赵传薪却只给自己倒了一杯烧锅。
一桌人,女人有女中豪杰唐群英,另外两个洋婆子根本没有女子不与男子同席的礼数。
赵传薪呢,更不在乎这些。
推杯换盏,杯盘狼藉。
妮娜酒量惊人,居然将蒋健与崔凤华给喝趴下了。
丽贝卡·莱维醉眼迷离,喝多后总往赵传薪怀里倒。
赵传薪不耐烦的给她扶正几次,干脆将她抱回卧室,丢在床上盖好被子睡觉。
这会儿已经到了下午。
赵传薪传送回山腰小屋,让傀儡奴仆给他重新洗头擦脸修剪胡须,换上一套没有酒味的衣服,传送回鹿岗镇。
当他从别墅卧室推门到客厅的时候,苗翠花、瑞秋·克维斯和塞缪尔·戈德伯格都懵了。
他们不知道赵传薪啥时候回鹿岗镇的,也不知道赵传薪什么时候钻进卧室的。
赵传薪乐呵呵的从苗翠花身上摘下围裙:“还是我来吧。”
一句话,一个动作,羡慕的瑞秋·克维斯要死。
塞缪尔·戈德伯格从来没有为她下过厨。
从来没有主动为她分担家务,帮她哄孩子什么的。
于是,没等大家和他寒暄,赵传薪就进了厨房。
苗翠花淡定对夫妇两人笑了笑:“我去帮帮他。”
进厨房后,她从后面搂住赵传薪,在他耳边轻声细语说:“你要有第二个孩子了。”
老赵正给鸡胗焯水呢,闻言身子一僵:啥玩意儿?花姐知道我和威廉明娜的事了?
然后又是一惊:啥玩意儿?花姐有孩子了?
他将锅往灶上一丢,转身道:“花姐,你知道的,我为人老实木讷,你可不要骗我。”
“你也知道,我保守害羞,从来不懂得信口开河。”
“花姐,你这样就不对了,怎么能睁眼说瞎话呢?你哪里保守了?上次你分明还要求我……”
这时候,瑞秋·克维斯也来到厨房门口,闻言好奇:“要求你干什么?”
赵传薪和苗翠花同时住嘴,咳嗽两声。
苗翠花拂过额前发丝别在晶莹剔透的耳朵上:“没什么。”
“好啊,我一来你们就不说了。”瑞秋·克维斯撇撇嘴。
赵传薪过去将她推出去:“上一边去,等你长大后就懂了。”
“……”
然后贴心的扶着苗翠花胳膊:“花姐,你也出去,油烟大,这种环境不利于套娃。”
苗翠花笑嘻嘻的凑他耳边嘀咕了一句。
赵传薪瞪大眼睛:“呀,花姐,我这么害羞,听你的要求脸都红了。”
苗翠花点点头:“是呀,我不光脸红了,别的地方也红呢。”
这就是丽贝卡·莱维和花姐的区别。
一个纯欲,大赤赤的勾引。
一个一颦一笑,不经意勾人。
这该死的少妇风情。
等他们都出去,赵传薪唉声叹气:“害,花姐的手段了得,总能春风化雨。”
不争不抢,但又争又抢。
赵传薪做饭讲效率。
灶里不用火,调料不用伸手够,刷锅不用刷帚,切墩不停手。
花姐这边,过年的习惯是白天吃两顿饭,半夜再吃一顿,这样不会撑着。
午后,阳光斜斜的从落地窗射了进来,室内温暖如春。
苗翠花推开门,站在门口,双手掐腰,中气十足的吼了一嗓子:“姜明辛,还不快滚回来!”
声震瓦砾,房檐的雪都在扑簌簌的落。
瑞秋·克维斯和塞缪尔·戈德伯格夫妇哪里见过这个,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赵传薪戴着围裙叼着烟,乐呵呵的看着。
可盐可甜,可泼辣可贤淑,可贞洁可淫荡,可自立自强可小鸟依人。
穿着花棉袄的姜明辛,身影肉眼可见的变大,飞奔而来。
她风风火火进门,风风火火惊喜道:“大大!”
赵传薪立刻奉上麂皮小靴子和一套新衣裳:“丫头送你的。”
“谢谢大大。”姜明辛乐颠颠的接过,就要回房间去换上。
大大总不会让她失望,每次都带礼物。
苗翠花阻拦:“不行,太冷了,你给我把棉袄穿好。”
姜明辛立刻噘嘴。
赵传薪乐呵呵的说:“听你娘的。”
开饭,赵传薪迅速和大伙干了三杯。
苗翠花疑惑,偷偷拿赵传薪酒杯嗅了嗅。
好家伙,是真酒,但怎么可能?
曾经菜的一匹,如今竟然能连干三杯?
赵传薪给姜明辛擦了擦油渍麻哈的小脸,起身道:“我还得赶下一场,你们先吃着。”
苗翠花给他送到门口:“今晚不回来了?”
赵传薪原本是不打算回来的,但看了一眼苗翠花肚子鬼使神差说:“回来,半夜能回来。”
第954章 太残暴了
当丽贝卡·莱维微微醒酒,睁开眼,看向身边,没有赵传薪身影。
但是床边放着整齐的三摞衣服。
每一摞还挂着硬纸标签,用印刷体分别写着:丽贝卡·莱维,妮娜,唐群英。
丽贝卡·莱维开心的笑了。
丽贝卡·莱维的衣服是毛呢料宽松驼色大衣,羊绒料黑色半高领针织衫,一条鸦青色四时扑带花朵的花綀面料长裙,下面则是一双精巧的黑色小皮靴。
旁的都不提,单说那条长裙,丽贝卡·莱维抚摸其上,但觉面料闻所未闻。
花綀是一种奇特的面料,宋朝时期特指丝麻混纺。
临川上饶之民,以新智创作醒骨纱,用纯丝蕉骨,交相捻之。
在当时价格高昂,非富贵者不可得。
其实是用一种色白而细的黄草芯儿,麻,真丝,现在又添加上了羊毛的混纺丝织品。
中国人才智卓绝,心灵手巧,能工巧匠数不胜数。
赵传薪素来以匠人自居,喜欢搜罗稀奇玩意儿。
这料子就是当时随手买的。
做出的裙子果然非同凡响。
丽贝卡·莱维抖落开,见裙子大概右腿处,还竖着绣了两行字: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阎罗王。
唐朝时期盛行纹身,长安有个叫张干的家伙,在左右胳膊上刺上了这两句话。
中华的各种文化到了下个世纪为何会没落,乃至于断层?反而让棒子他们口头上据为己有?
不是说不好,也不是没有缺陷,只是啃古的人太多了,他们觉得祖宗的东西可以一成不变,一定是极好的,不必做出改变和进步的。
不懂得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必然没落。
后来刮起了小股国风潮流,勉强扳回一局。
赵传薪先一步行事,用古料作今裙,传统保守的裙式上添点带叛逆元素的装饰。
庄重里带着时尚,时尚中带着叛逆。
丽贝卡·莱维穿上这一套,照了照全身镜,顿时对赵传薪手艺惊为天人。
实在是每个细节都十分考究。
譬如裙子右腿处绣上的字迹,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狂放飘逸字体,一看就是赵传薪首创。
而字迹绣于膝盖上侧,拉升裙子重点,加上腰线高,更显得高挑,走路时让两条大长腿看着更加浑圆饱满。
毛呢大衣和半高领针织衫以及靴子很素,但裙子以花多为盛,加上两行字来点睛,无论在哪都是整条街上最亮的仔。
因为那两行字和丽贝卡·莱维的性子形成鲜明反差,有种反差喜感。
针织衫和靴子还特意撞了一下色。
丽贝卡·莱维知道明天是大年初一,非常隆重,便脱下这身衣服,等待明天再穿。
喝酒便喝酒,原来还有如此多的典故。
倒是被赵传薪说的胃口大开,说什么也要挨着尝尝了。
赵传薪却只给自己倒了一杯烧锅。
一桌人,女人有女中豪杰唐群英,另外两个洋婆子根本没有女子不与男子同席的礼数。
赵传薪呢,更不在乎这些。
推杯换盏,杯盘狼藉。
妮娜酒量惊人,居然将蒋健与崔凤华给喝趴下了。
丽贝卡·莱维醉眼迷离,喝多后总往赵传薪怀里倒。
赵传薪不耐烦的给她扶正几次,干脆将她抱回卧室,丢在床上盖好被子睡觉。
这会儿已经到了下午。
赵传薪传送回山腰小屋,让傀儡奴仆给他重新洗头擦脸修剪胡须,换上一套没有酒味的衣服,传送回鹿岗镇。
当他从别墅卧室推门到客厅的时候,苗翠花、瑞秋·克维斯和塞缪尔·戈德伯格都懵了。
他们不知道赵传薪啥时候回鹿岗镇的,也不知道赵传薪什么时候钻进卧室的。
赵传薪乐呵呵的从苗翠花身上摘下围裙:“还是我来吧。”
一句话,一个动作,羡慕的瑞秋·克维斯要死。
塞缪尔·戈德伯格从来没有为她下过厨。
从来没有主动为她分担家务,帮她哄孩子什么的。
于是,没等大家和他寒暄,赵传薪就进了厨房。
苗翠花淡定对夫妇两人笑了笑:“我去帮帮他。”
进厨房后,她从后面搂住赵传薪,在他耳边轻声细语说:“你要有第二个孩子了。”
老赵正给鸡胗焯水呢,闻言身子一僵:啥玩意儿?花姐知道我和威廉明娜的事了?
然后又是一惊:啥玩意儿?花姐有孩子了?
他将锅往灶上一丢,转身道:“花姐,你知道的,我为人老实木讷,你可不要骗我。”
“你也知道,我保守害羞,从来不懂得信口开河。”
“花姐,你这样就不对了,怎么能睁眼说瞎话呢?你哪里保守了?上次你分明还要求我……”
这时候,瑞秋·克维斯也来到厨房门口,闻言好奇:“要求你干什么?”
赵传薪和苗翠花同时住嘴,咳嗽两声。
苗翠花拂过额前发丝别在晶莹剔透的耳朵上:“没什么。”
“好啊,我一来你们就不说了。”瑞秋·克维斯撇撇嘴。
赵传薪过去将她推出去:“上一边去,等你长大后就懂了。”
“……”
然后贴心的扶着苗翠花胳膊:“花姐,你也出去,油烟大,这种环境不利于套娃。”
苗翠花笑嘻嘻的凑他耳边嘀咕了一句。
赵传薪瞪大眼睛:“呀,花姐,我这么害羞,听你的要求脸都红了。”
苗翠花点点头:“是呀,我不光脸红了,别的地方也红呢。”
这就是丽贝卡·莱维和花姐的区别。
一个纯欲,大赤赤的勾引。
一个一颦一笑,不经意勾人。
这该死的少妇风情。
等他们都出去,赵传薪唉声叹气:“害,花姐的手段了得,总能春风化雨。”
不争不抢,但又争又抢。
赵传薪做饭讲效率。
灶里不用火,调料不用伸手够,刷锅不用刷帚,切墩不停手。
花姐这边,过年的习惯是白天吃两顿饭,半夜再吃一顿,这样不会撑着。
午后,阳光斜斜的从落地窗射了进来,室内温暖如春。
苗翠花推开门,站在门口,双手掐腰,中气十足的吼了一嗓子:“姜明辛,还不快滚回来!”
声震瓦砾,房檐的雪都在扑簌簌的落。
瑞秋·克维斯和塞缪尔·戈德伯格夫妇哪里见过这个,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赵传薪戴着围裙叼着烟,乐呵呵的看着。
可盐可甜,可泼辣可贤淑,可贞洁可淫荡,可自立自强可小鸟依人。
穿着花棉袄的姜明辛,身影肉眼可见的变大,飞奔而来。
她风风火火进门,风风火火惊喜道:“大大!”
赵传薪立刻奉上麂皮小靴子和一套新衣裳:“丫头送你的。”
“谢谢大大。”姜明辛乐颠颠的接过,就要回房间去换上。
大大总不会让她失望,每次都带礼物。
苗翠花阻拦:“不行,太冷了,你给我把棉袄穿好。”
姜明辛立刻噘嘴。
赵传薪乐呵呵的说:“听你娘的。”
开饭,赵传薪迅速和大伙干了三杯。
苗翠花疑惑,偷偷拿赵传薪酒杯嗅了嗅。
好家伙,是真酒,但怎么可能?
曾经菜的一匹,如今竟然能连干三杯?
赵传薪给姜明辛擦了擦油渍麻哈的小脸,起身道:“我还得赶下一场,你们先吃着。”
苗翠花给他送到门口:“今晚不回来了?”
赵传薪原本是不打算回来的,但看了一眼苗翠花肚子鬼使神差说:“回来,半夜能回来。”
第954章 太残暴了
当丽贝卡·莱维微微醒酒,睁开眼,看向身边,没有赵传薪身影。
但是床边放着整齐的三摞衣服。
每一摞还挂着硬纸标签,用印刷体分别写着:丽贝卡·莱维,妮娜,唐群英。
丽贝卡·莱维开心的笑了。
丽贝卡·莱维的衣服是毛呢料宽松驼色大衣,羊绒料黑色半高领针织衫,一条鸦青色四时扑带花朵的花綀面料长裙,下面则是一双精巧的黑色小皮靴。
旁的都不提,单说那条长裙,丽贝卡·莱维抚摸其上,但觉面料闻所未闻。
花綀是一种奇特的面料,宋朝时期特指丝麻混纺。
临川上饶之民,以新智创作醒骨纱,用纯丝蕉骨,交相捻之。
在当时价格高昂,非富贵者不可得。
其实是用一种色白而细的黄草芯儿,麻,真丝,现在又添加上了羊毛的混纺丝织品。
中国人才智卓绝,心灵手巧,能工巧匠数不胜数。
赵传薪素来以匠人自居,喜欢搜罗稀奇玩意儿。
这料子就是当时随手买的。
做出的裙子果然非同凡响。
丽贝卡·莱维抖落开,见裙子大概右腿处,还竖着绣了两行字: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阎罗王。
唐朝时期盛行纹身,长安有个叫张干的家伙,在左右胳膊上刺上了这两句话。
中华的各种文化到了下个世纪为何会没落,乃至于断层?反而让棒子他们口头上据为己有?
不是说不好,也不是没有缺陷,只是啃古的人太多了,他们觉得祖宗的东西可以一成不变,一定是极好的,不必做出改变和进步的。
不懂得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必然没落。
后来刮起了小股国风潮流,勉强扳回一局。
赵传薪先一步行事,用古料作今裙,传统保守的裙式上添点带叛逆元素的装饰。
庄重里带着时尚,时尚中带着叛逆。
丽贝卡·莱维穿上这一套,照了照全身镜,顿时对赵传薪手艺惊为天人。
实在是每个细节都十分考究。
譬如裙子右腿处绣上的字迹,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狂放飘逸字体,一看就是赵传薪首创。
而字迹绣于膝盖上侧,拉升裙子重点,加上腰线高,更显得高挑,走路时让两条大长腿看着更加浑圆饱满。
毛呢大衣和半高领针织衫以及靴子很素,但裙子以花多为盛,加上两行字来点睛,无论在哪都是整条街上最亮的仔。
因为那两行字和丽贝卡·莱维的性子形成鲜明反差,有种反差喜感。
针织衫和靴子还特意撞了一下色。
丽贝卡·莱维知道明天是大年初一,非常隆重,便脱下这身衣服,等待明天再穿。